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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利好!惠州这一政策再续期5年

9月11日,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《关于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》(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,有效期5年。



《通知》解释,此举是为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,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。

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监测统计,自该政策实施以来至2023年底,共办理了“预提首付”4148笔,金额合计约5.21亿元,切实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。

2022年8月,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惠州住建局联合发《关于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》,对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含预售房和现房),该政策适用范围是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不包含二手房。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、购房职工(含共有产权人)及配偶共同签署《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》。



购房职工(含共有产权人)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《购房认购书》约定的首付款;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,有划分产权比例的,按约定比例提取;没划分产权比例的,按人数比例均分。

采写:南都记者 蒋奇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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